|
業務執掌 |
 |
一 、預防工作
(一)運用電化、藝術、文字、口頭等方式擴大宣導政風法令。
(二)蒐集業務興革建議與民情反映。
(三)協助訂定或修訂業務防弊措施。
(四)針對易滋弊端業務,辦理專案稽核,深入探討業務缺失研提具體改進措施。
(五)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工作。
(六)辦理本局採購案件監辦事項。 |
 |
二、查處事項
(一)政風資料之蒐處。
(二)發掘貪瀆不法及處理檢舉事項。
(三)辦理機關首長或上級機關交查交辦事項。 |
 |
三、公務機密維護
(一)貫徹實施公務機密檢查及防止洩密事件發生。
(二)訂定專案保密措施。
(三)實施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四)推動資訊安全稽核作業。 |
 |
四、機關安全維護
(一)每年實施定期及不定期預防措施安全狀況檢查。
(二)每年召開安全防護會報,必要時召開臨時會報。
(三)蒐報有關轄內陳情請願(預警)資料,並協調各權責單位。
(四)實施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