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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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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專線
郵件地址:高雄縣鳥松鄉澄清路834號之1
廉政熱線:07-7334877
傳真電話:07-7332480
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khshb.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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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室受理檢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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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有下列情況您可以向本室檢舉或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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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承辦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資格之綁標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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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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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員工執行勤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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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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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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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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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員工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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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藉以獲取私人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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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您有興革意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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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台幣30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1000萬元。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五條及第三條第二項附表條文
第五條 因檢舉同一貪污瀆職案件而查獲之犯罪人數逾五人時,增給二分之一獎金。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同一貪污瀆職案件,包括一人或數人共犯一罪、數罪或裁判上一罪之情形。
第三條第二項附表:貪污案件檢舉獎金給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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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情形 |
給獎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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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
新臺幣六百七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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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 |
新臺幣四百萬元以上至六百七十萬元未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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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 |
新臺幣二百八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未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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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 |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八十萬元未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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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 |
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未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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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 |
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至一百四十萬元未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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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至八十萬元未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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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
檢舉公務人員貪污瀆職可利用法務部『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02)2316-7586(惡習依舊欺我爆料),不但全程保密,只要正確署名並且查證屬實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檢舉獎金最高可達1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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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