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案件資訊檢索表                          更新97.12.05

申辦案件名稱 藥局、藥商(西藥、中藥、醫療器材)許可執照設立及變更登記
承辦單位 藥政科      聯絡電話:(07)7334876    mail:fourth@mail.khshb.gov.tw
相關法令規定
藥事法

 

 

應備文件  
  1. 藥局、藥商設立或變更登記申請書
  2. 藥品管理者證書影本一份
  3. 西藥兼營中藥業務者另繳交藥品管理者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證明文件
  4. 列冊中藥商應檢具列冊證明書
  5. 販賣場所平面圖一份
  6. 負責人身分證影印本一份
  7. 藥商為公司組織者,檢具公司執照影印本
  8. 執照規費壹仟元
申請方式 由公會轉送或自行向本局藥政科申請
辦理期限 三天
備註  

以下各項下載表單均以 word 製作,請以 A4 列印  
1.97年公告無藥事人員偏遠地區
2.申請書( 範例區下載區
3.97年藥商藥事人員設立變更登記標準作業程序
4.高雄縣健保特約藥局查詢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