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案件資訊檢索表                                  更新97.12.05

申辦案件名稱 護理機構設立申請
承辦單位 醫政科      聯絡電話:(07)7334858  mail:third@mail.khshb.gov.tw
相關法令規定
  • 依護理人員法第十四條「為減少醫資源浪費,因應連續性醫療照護之需求,並發揮護理人員之執業功能,得設置護理機構」。護理機構其種類以「居家護理機構、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為限。

 

 

應備文件 如下
申請方式

申請設置或擴充護理機構應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填具申請書。

(二)設立或擴充計畫書,包括護理機構名稱、建築地址、設類別、設立床 
       數、基地面積、建築面積、護理組織架構、人員配置、設立進度、經費
       概算及擬開業日期。

(三)位置圖。

(四)建築物平面簡圖。

(五)由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附設者,應檢附各該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函
       件。

(六)負責資深護理人員應具備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護理師四年、護士七年以
       上。

(七)注意事項:

  1. 除「申請書」外、所有檢附文件均準備兩份、影印本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及申請人核章」。

  2. 土地所權人如非「申請人所有」、請檢附「租用契約」或「使用同意書」。

  3. 房屋或建築物所有人、如非「申請人所有」如二項。

  4. 現有建築物請檢附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辦理期限 申請案核准後,函知申請人,准予設立,並於六個月內提出開業申請〈展延最長以二年為限〉。
備註

以下各項下載表單均以 word 製作,請以A4 列印 
1、申請書( 範例區 下載區)